为进一步强化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做好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近日,江西省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制订高安市交警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全体民警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岁末年尾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方案》规定,认清做好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做好应急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冬季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作为指导思想,把辖区昌粟高速公路高安以东至大城、高安城西、杨圩、泸瑞高速胡家坊等四处进出路口和辖区320国道、高胡公路作为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岗亭中队和其他科室抽调部分警力分别组成应急处置增援梯队,随时增援配合高速公路辖区沿线中队工作;高速公路沿线中队分别负责昌栗、泸瑞高速公路辖区进出路口;其他中队负责本辖区内道路安全,确保辖区高速公路和320国道以及高胡公路安全畅通,同时通往乡镇的主要公路也相应得以加强。与此,建立联动机制。主动与气象、交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等有关单位联系,建立互相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恶劣天气快速发现、快速预警、快速提示、快速处置。同时,加强路面管控和隐患排查。在管控排查中,协同督促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桥梁等易积水结冰路段增设醒目的警示标志或者电子显示屏,加强警示提示,并提前将防滑链、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放置到桥梁、长上坡、长下坡等容易出现结冰和拥堵的节点路段,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
《方案》要求,值班民警如遇有雨雪、雨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指挥中心;各中队要立即进入紧急备勤阶段。高速公路沿线中队应视情出动警力,根据高速公路路面结冰、起雾等情况,结合实际,在高速公路辖区进出路口,采取“限速、控距、亮尾”、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压缩车道、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高速公路出现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或发生交通事故等无法确保安全通行时,应采取车辆管制措施,对过往车辆实行分流,疏导劝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并尽快恢复道路通行。增援梯队随时听从指挥调动,全力配合高速公路辖区沿线中队,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其他中队应在辖区道路,疏导劝导交通,维护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财务保障部门提前计划准备各种应急处置器材和设备。如工业用盐、反光防护锥等物资要视情及时增量保障到位。在应急处置中,对拒不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确保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大队除成立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外,充分利用“畅行高安"公众微信以及其他宣传形式,就恶劣天气信息和路面状况等情况及时向广大群众进行最广泛地宣传。通过宣传增强群众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安全意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的自觉性;二是强化责任心,落实责任制。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人员在岗在职在为。对不履行职责、不落实责任的,追究其责任;三是加强纪律。纪检督查部门对单位和民警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及时督促检查,检查单位民警是否及时到岗到位,监督、督促单位民警自觉地做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及作出处理和通报。四是加强自身安全教育。教育民警保暖注意防寒防冻防感冒防事故的同时,带齐装备,注意自身安全,确保全体参战民警园满地完成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