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拟核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企业公示(2017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对高安市仁心大药房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单体店)〉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等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12331,通讯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原教育局大楼)邮政编码:3308000 电子邮件:gaoan_529@163.com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高安市仁心大药房 |
彭丽华 |
张梅花 |
张梅花 |
零售 |
Ⅱ级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 |
高安市荷岭镇荷枫路1号 |
未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