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
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为确保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迎接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严打违法行为,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防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师生身体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时间
2017年3月1日—3月14日。
三、整治内容
(一)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行为,净化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加大食品销售安全的监管力度,帮助、指导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进销货台帐,并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以全市范围内所各类学校及周边的食品销售户、小食杂店和小摊贩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以食品饮料、糕点、儿童小食品等食品为监管重点,着重查处利用非食用原料、劣质原料、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腊制品、糕点、儿童食品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分局(所)要把全国“两会”期间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稳的一项重要整治任务,严格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强化组织领导,集中执法力量,严密组织实施,推进责任落实到位,加强与教育、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整治行动中要以校园及其周边的小食杂店、食品摊贩为重点,严格清理检查,加大取缔规范力度,加强与各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分局(所)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力度,推行网络化监管,逐步实现对我市校园周边各类经营主体的长效监管。
(四)严格值班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信息24小时畅通。要热情接待、稳妥处理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给予群众满意答复,要将带有苗头性、倾向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发展,重大问题要及时督查、督办;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措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错报、漏报。对涉及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
(五)强化报送信息。各分局(所)于3月14日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局食品流通科邮箱。
联系人:袁晓梅 联系电话:0795-5255212
邮 箱:377964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