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
高安市新闻出版局
许可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37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10条、第11条、第21条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设立申请书;2、经营场所情况使用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职业资格。
许可程序
1、企业申请 2、窗口受理 3、现场勘查、填写出版物经营审批表 4、局领导审批 5、窗口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许可时限
1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联系电话
0795-528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