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书;
2、场地证明(租约或契约);
3、场地房屋安全鉴定书;
4、场地平面布局图;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场地必须具备二个以上安全出入口,包房门要有1/4透明,符合消防、照明设备;
7、场地面积:歌厅不少于60平方米,舞厅不少于80平方米,卡拉OK厅不少于40平方米,设包房的卡拉OK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8、填写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开业申请表;
9、消防鉴定书;
10、管理人员名册(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或BB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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